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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!最高可获30万!
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,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,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,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,从4月30日起,《拉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施行,实行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,经核实后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。
1、《拉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(试行)》▼▼▼
2、拉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方式
▼▼▼该《办法》适用于拉萨市范围内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的举报奖励;安全生产举报经核查属实并经举报者本人申请,给予最低奖励3000元,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。
温馨提示
《办法》明确,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,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,或提供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领取。逾期未领取奖金者,视为放弃领奖权利;能够说明合理理由的,可以延长30日领取奖金;举报人主动放弃奖励的,终止奖励程序。
自《办法》施行以来,拉萨市应急管理局利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、日常监督检查等契机,深入企业开展《办法》的宣传解读工作,主要围绕举报奖励范围、举报内容,向谁举报、举报奖励、举报流程等进行宣传,要求各企业认真组织员工学习,熟知相关内容。
中国石油西藏拉萨分公司执行董事、党委书记李俊辉告诉记者:“我们公司对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实行严格的分级管理,发现问题还有奖励机制,员工在这方面都能做到主动排查问题、主动认领问题。”
据了解,该《办法》的实施,旨在发挥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作用,构建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,切实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拉萨融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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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:杨璐 拉巴多吉
编辑(一审):贾鹏浩 扎西央宗
责编(二审):范云梦
审核(三审):赵路明